这是一段曲折离奇的故事,围绕着一个不足两岁的女婴、一个无所依靠又糊里糊涂的妈妈、一个身份“待定”的爸爸,还有一对婚后未育的湖南夫妇展开。先是妈妈以1.5万元“卖女”给未育的湖南夫妇,爸爸报案称妈妈“拐卖人口”;再到妈妈获释后,又报案称湖南夫妇“抢女”。两次报案,均被警方以“不符合事实”为由未予立案。

  

为何开始“卖女”,后来又“要女”?这其中有何悬疑?昨日,南都记者先后走访上述当事人,并采访了警方和检方,了解了这宗案中案的始末。最新的消息是,这起争女事件至今并未完结,亲生妈妈没要回女儿,女儿已落户湖南。

  

同居男友失踪她将女儿送人

  

阿凤租住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村,简陋的出租房只有一个房间,里面摆着一张床。昨日上午,在这间出租屋内,这个30岁的女子向南都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离奇故事。

  

阿凤是广西玉林人,2009年,她在江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,后来与来酒店吃饭的广东信宜男子阿才认识。当时,阿才37岁,阿凤才23岁。阿才在杜阮开了一间五金店,生意还可以。阿才告诉阿凤,他在2008年和妻子离婚了,并拿出了一个离婚证给她看。两人随后同居,阿才在杜阮贯溪市场附近租了一间出租屋。

  

两人同居很快就有了结果。2011年12月13日,阿凤在杜阮医院生下女儿文文。而这时,两人还未办理结婚手续。

  

女儿出生后,阿才在木朗村租了一个套房给母女俩住。

来源:南方都市报     责编:梁嘉亮    日期:2012-7-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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